《事业
单位
法人
证书》
登载
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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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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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冈市水政监察支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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宗旨和
业务范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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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水资源合理利用提供管理保障。 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水资源管理、执法、监察、负责水资源费、防汛费、长江河道砂石资源费等水利规费征收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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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 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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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州区宝塔大道85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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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定代表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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童光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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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办资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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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1.16(万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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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费来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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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政补助(全额拨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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举办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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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冈市水利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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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产
损益
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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净资产合计(所有者权益合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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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初数(万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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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末数(万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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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6.23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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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6.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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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上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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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冈市水政监察支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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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业人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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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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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《条
例》和
实施细
则有关
变更登
记规定
的执行
情 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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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格按照《条例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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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
展
业
务
活
动
情
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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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市水利局委托负责法律、法规许可范围内的水政监察、水政执法、河道采砂执法和水利规费征收等有关方面的工作。 一、负责宣传贯彻《水法》、《水土保持法》、《防洪法》等法律法规和水利规费征收政策。 二、依法保护水资源、水域、水工程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、防汛抗旱和水文监测等有关设施。 三、依法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,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,受理有关水事违法案件,对公民、法人或其它组织违反水事法规的行为实施处罚或其它行政措施,配合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。 四、统一负责全市长江、河道采砂管理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。统一负责实施全市水利长江、河道采砂许可制度。 五、指导和监督全市水利规费工作,统一负责征收水资源费、堤防维护费、水土保持补偿费、水土流失治理费、长江河道砂石资源费及各县市、区上解的水费管理费等各项规费。 六、负责水利规费征收票据管理和有关水利基金拨 七、对下级水政监察队伍规范化建设、组织水政监察和水利规费征收机构及队伍规范化进行指导,组织人员培训、负责水行政执法的证件、标志、管理和水利执法统计等工作。 八、负责水行政监察队伍执法装备配备的计划申报和管理工作。 九、承办局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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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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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事证第142110000112号 有效期自2002年3月30日到2020年3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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绩 效 和
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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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省河道采砂管理目标责任优秀等次 2014年度全省水政监察工作优秀等次 省信息报送先进单位 市直机关先进党支部 市水利局先进党支部 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2014年度责任目标考核第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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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受捐赠
资助及使用 情 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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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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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业单位
委托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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兹委托登记管理机关公示我单位年度报告书。
法定代表人: 公章:
2016-02-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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举办单位意见(含保密审查意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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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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